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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弘丽园19-3-101、201、301三套房产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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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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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年03月03日在招标网发布天津市红桥区弘丽园19-3-101、201、301三套房产。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天津市红桥区弘丽园19-3-101、201、301三套房产
正式披露******弘丽园**-*-***、***、***三套房产 项目编号:GR****TJ******* 挂牌价: ¥*,***.**万 所在地区: ***************弘丽园**-*-***、***、***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受托会员 机构名称:**瑞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邵晶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李晗 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袁颖 联系电话:***-********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弘丽园**-*-***、***、***三套房产 评估价格(万元) ****.****** 评估机构 **永正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 交易方式 拍卖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 账面价值(万元) *.****** 其他披露内容 *.转让方承诺该标的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等。*.标的挂牌转让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按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看房。现场看房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现场进行看房并签署现场看房确认书。(看房联系人:周先生:***********)。看房时,须提交相应的自然人身份(加盖手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须提交转让方盖章认可的《现场看房确认书》至产权交易机构。*.标的房产原租户租赁期限至****年**月**日,现租赁期已过,原承租方未搬出腾房,项目成交后转让方不负责腾房,由最终受让方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腾房问题。*.标的情况详见《房地产估价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注册地 ***育苗路*号(行政许可中心负一层) 注册资本 ***.****** 法人代表 王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E*********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 批准单位 ******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批准日期 ****-**-** 批准文件名称 区人防办关于抵顶易地建设费房产挂牌出让的批复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王静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备注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限次**信息发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受让申请及《现场看房确认书》等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交纳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本次转让标的的房产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的房产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情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披露内容并完成了对标的的房产的现场踏勘,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此向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以此向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如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全部转为标的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拍卖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全部转为标的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扣除意向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拍卖的或参与拍卖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拍卖的;④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机构规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转让标的的房屋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如有)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现状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标的资产、解除《资产交易合同》等);(*)已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和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已了解标的房产原租户租赁期限至****年**月**日,现租赁期已过,原承租方未搬出腾房,同意项目成交后转让方不负责腾房,由最终受让方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腾房问题;(*)同意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以到账为准);(*)同意产权交易机构有在出具该项目交易凭证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同意项目成交后,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基础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增值服务费、拍卖佣金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同意标的房产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过户手续费等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同意标的的房产涉及的水、电、气、物业等相关费用,在标的交割(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割之后产生的由受让方承担; *、该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标的信息 /**//**//**/ window["P_basePath"] = ""; $(function () { $("#noDisplayWeb").prev("div.view_groupTitle").remove(); $("#noDisplayWeb").remove(); // 获取非结构化表单列表,分别加载对应的数据 var num = $("[name=formdiv]").size(); for (var i = *; i < num; i++) { var id = $("[name=formdiv]").eq(i).data("id"); formweb.initView("form_"+id,$("#clob_formweb_value_"+id).val()); } // 隐藏项目及价值介绍 $("[name=TJSM]").parents(".view_group").hide(); $("[name=TJSM]").parents(".view_group").prev(".view_groupTitle").hide(); // 隐藏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name=QTTJ]").parents(".view_group").hide(); $("[name=QTTJ]").parents(".view_group").prev(".view_groupTitle").hide(); // 招商的隐藏logo图片 var ; if("*D"==CLASS){ $("[name=ZCLOGO]").parents(".view_td_value").hide(); $("[name=ZCLOGO]").parents(".view_td_value").prev(".view_td_label").hide(); $("[name=ZCTP]").parents(".view_td_value").hide(); $("[name=ZCTP]").parents(".view_td_value").prev(".view_td_label").hide(); } });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图片浏览 暂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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